七步诗中的“应便为诗曰”,是曹植在七步之内写完诗后,应曹丕的要求,将诗念出来之意。
有一次,曹丕召曹植到宫中,命他在七步之内作一首诗,如果做不出来,就把他处死。曹植沉思片刻,然后吟诵道:“煮豆燃豆萁,豆在釜中泣。本是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?”
曹丕听后,深受感动,遂饶了曹植一命。七步诗中的“应便为诗曰”,正是曹植在七步之内写完诗后,应曹丕的要求,将诗念出来之意。
这首诗的寓意很深,它既表达了曹植对曹丕的怨恨,也表达了兄弟之间本应该亲密无间,却反目成仇的悲哀。此外,这首诗还体现了曹植的文学才华,他在七步之内就能写出一首如此感人肺腑的诗,可见其才华横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