舞文枉法指故意引用或歪曲法律条文来实现自己的不正当目的,也指用花言巧语掩饰自己的罪行。
《韩非子·有度》:“君人者,诚能去饰伪而务其实,禁奸邪而任忠贤,抑驰骋而反朴素,绝巧饰而蹈大道,则百姓固安矣,而天下固治矣。今乃不然,舞文而繁法,饰言而繁辞,务小而贱大,尊卑失序,下陵上僭,上下相欺,祸乱并生。”
2. 他舞文枉法,贪污受贿,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3. 小心他舞文枉法,侵吞你的财产。
战国时期,魏惠王有个宠臣叫翟璜。翟璜生性奸诈,专会舞文弄法,颠倒黑白。有一次,魏惠王准备召见一位大臣,但这位大臣有事不能来。魏惠王非常生气,想治他的罪。翟璜便对魏惠王说:“大王,您不能治他的罪,因为《礼记》上说:‘天子召大臣,大臣不得不到,除非有疾病或丧事。’这位大臣既没有生病,也没有丧事,所以他不能来,您不能治他的罪。”魏惠王听了,觉得有道理,就取消了对这位大臣的惩罚。
舞文枉法 → 法不责众 → 众目睽睽 → 睽睽独见 → 见仁见智 → 智者见智 → 智穷力竭 → 竭泽而渔 → 渔翁得利 → 利害相关 → 相关部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