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桥,即英国剑桥。徐志摩于1921~1922年在英国留学期间,曾就读于剑桥大学国王学院。在此期间,徐志摩结识了林徽因,并与之坠入爱河。但最终,林徽因选择了梁思成,徐志摩则与陆小曼结婚。1928年,徐志摩再次来到剑桥,并写下了这首《再别康桥》。
《再别康桥》全诗共三节,每节四行。第一节写诗人再次来到康桥,看到的是一片秋意萧索的景象。第二节写诗人回忆了自己在康桥度过的美好时光。第三节写诗人即将离开康桥,他对康桥依依不舍。
全诗语言优美,意境深远,抒发了诗人对康桥的深厚感情。其中,“轻轻的我走了,正如我轻轻的来;我轻轻的招手,作别西天的云彩。”两句,更是成为千古名句。
再别康桥是徐志摩于1928年创作的一首现代诗,收入诗集《猛虎集》。这首诗写于徐志摩第二次离开康桥之际,表达了诗人对康桥的深厚感情和眷恋。
再别康桥以秋天的康桥为背景,通过对康桥景物的描写,抒发了诗人对康桥的眷恋之情。全诗语言优美,意境深远,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。
康桥在徐志摩笔下,是一个美丽而宁静的地方。康河静静地流淌着,两岸的树木苍翠欲滴,天空湛蓝深远。在这样的环境中,诗人感到无比自在和惬意。他可以尽情地享受自然的美丽,也可以尽情地思考人生的意义。
然而,诗人终究还是要离开康桥。他即将踏上新的征程,去寻找新的生活。临别之际,诗人对康桥依依不舍。他轻轻地走了,如同他轻轻地来,不带走一片云彩。
诗的题目是《再别康桥》,说明诗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告别康桥了。这首诗写于1928年,而诗人第一次离开康桥是在1922年。在第一次离开康桥的五年里,诗人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。他经历了热恋、失恋、结婚和离婚。这些经历使他变得更加成熟和世故。
《再别康桥》写于诗人第二次离开康桥之际,因此诗中充满了诗人的眷恋之情。诗人对康桥的眷恋,一方面是因为康桥是他曾经生活过的地方,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康桥是他心目中的理想之地。
在诗人的心目中,康桥是一个美丽而宁静的地方,是一个可以让他自由呼吸的地方。在康桥,他可以尽情地享受自然的美丽,也可以尽情地思考人生的意义。
但是,诗人终究还是要离开康桥。他即将踏上新的征程,去寻找新的生活。临别之际,诗人对康桥依依不舍。他轻轻地走了,如同他轻轻地来,不带走一片云彩。
《再别康桥》是一首抒情诗,诗中充满了诗人的个人情感。诗人通过对康桥景物的描写,抒发了对康桥的眷恋之情。全诗语言优美,意境深远,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