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陋室铭》是刘禹锡在唐朝贞观六年(公元859年)贬官到和州(今安徽和县)时所写的一篇散文,全文如下:
山不在高,有仙则名。水不在深,有龙则灵。斯是陋室,惟吾德馨。苔痕上阶绿,草色入帘青。谈笑有鸿儒,往来无白丁。可以调素琴,阅金经。无丝竹之乱耳,无案牍之劳形。南阳诸葛庐,西蜀子云亭。孔子云:“何陋之有?”
山不在高,有仙则名:山不在于高低,只要有仙人居住,便会享有盛名。水不在深,有龙则灵:水不在于深浅,只要有龙居住,便会灵验神奇。斯是陋室,惟吾德馨:这虽然是一间简陋的房屋,但只要我品德高尚,就足以使它高雅。苔痕上阶绿,草色入帘青:青苔爬上了台阶,一片翠绿;绿草映入了窗帘,一片青翠。谈笑有鸿儒,往来无白丁:在这样的环境中,与我谈笑风生的都是饱学之士,来往的也绝没有粗俗无知的人。可以调素琴,阅金经:我可以弹奏朴素的琴,诵读珍贵的经书。无丝竹之乱耳,无案牍之劳形:这里没有嘈杂的音乐扰乱我的清静,也没有繁多的公务劳累我的身心。南阳诸葛庐,西蜀子云亭:诸葛亮的茅庐在南阳,扬雄的亭子在西蜀,这两位贤人所居住的地方也都十分简陋。孔子云:“何陋之有”:孔子说:“还有什么简陋可言呢?”
《陋室铭》的中心思想是:君子即使居住在简陋的房屋里,也能怡然自得,保持高尚的品德,过着充实而有意义的生活。
《陋室铭》语言精炼,对仗工整,富于哲理。全文仅有80个字,却包含了丰富的思想内容,体现了刘禹锡高洁的品格和旷达的胸襟。
《陋室铭》创作于唐朝贞观六年(公元859年),当时刘禹锡因参加牛李党争被贬官到和州。在和州,刘禹锡过着清贫的生活,但他并不因此而自怨自艾,反而在陋室中找到了人生的真谛。他写下了《陋室铭》,表达了对简朴生活的赞美和对高尚品德的追求。
《陋室铭》是中国古代一篇著名的散文,历来受到人们的喜爱。它被收入《古文观止》、《唐宋八大家文钞》等多种选本,并被选为中学语文教材。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经常会引用《陋室铭》中的名句,比如“山不在高,有仙则名”、“水不在深,有龙则灵”、“苔痕上阶绿,草色入帘青”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