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歌中的主语是诗人用以表现中心思想的形象。它是诗人主观感情、思想和意志在诗歌中的体现,是诗歌中创造的艺术形象。诗歌中的主语可以是人、物、景、事等。
诗歌中,人可以是诗人自己,也可以是诗人所描写的其他人。当诗人用第一人称“我”作为主语时,他往往直接抒发自己的感情和思想,表达自己的主观体验。例如,李白的《静夜思》中,“我”就是诗人李白自己,他用第一人称“我”作为主语,直接抒发了对家乡的思念之情。
诗歌中,物可以是诗人所描写的具体事物,也可以是诗人所抽象概括的某种概念。当诗人用物作为诗歌的主语时,他往往赋予物以人的感情和思想,使物成为有生命、有情感的形象。例如,屈原的《九歌·湘君》中,湘君就是一个有生命、有情感的形象。
诗歌中,景可以是诗人所描写的自然风光,也可以是诗人所描写的社会景象。当诗人用景作为诗歌的主语时,他往往通过景物来寄托自己的感情和思想,表达自己的主观体验。例如,杜甫的《登高》中,秋风萧瑟、天地一片苍茫,诗人通过对秋景的描写,表达了对国家的衰败和人民的疾苦的忧伤之情。
诗歌中,事可以是诗人所描写的具体事件,也可以是诗人所抽象概括的某种概念。当诗人用事作为诗歌的主语时,他往往通过对事件的描写来表达自己的感情和思想,揭示事件的意义和价值。例如,陆游的《示儿》中,诗人通过对临死前嘱托儿子的事,表达了对国家和民族的深切热爱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