告白诗,又称“情诗”,起初并不是指“表白爱情”之诗,而泛指直抒胸臆的情感诗文。其范围包括写给恋人、亲人、朋友、祖国、自然等一切事物的诗文。后来,常被误解为指“向某人表白真挚爱情”的诗,并越来越被人们作为情人之间“借诗传情达意”的工具。在古代,情诗与艳诗常常混为一谈。一方面是情诗的内容常常包含艶情,另一方面是艳诗打着情诗的旗号,让人无法分辨。
情诗起源甚早,在中国古代诗歌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。从《诗经》起,便有情诗的萌芽,如《关雎》、《蒹葭》、《桃夭》等;至《楚辞》的《九歌》和《九辩》,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情诗。发展到汉代,出现了具有浓烈个人情感的《古诗十九首》,其中多有关于爱情的诗篇,如《迢迢牵牛星》、《东门之池》等,这些诗篇感情真挚,语言细腻,在文学史上具有很高的成就。此后,无论是以社会生活为主的汉乐府,还是以抒发个人情感为主的魏晋诗歌,都出现了不少情诗佳作。
到了唐代,情诗迎来了高峰,出现了以李白、杜甫、白居易、元稹等为代表的众多诗人,他们创作出了大量脍炙人口的情诗作品。如李白的《清平调》:“云想衣裳花想容,春风拂槛露华浓。若非群玉山头见,会向瑶台月下逢。”杜甫的《月夜》:“今夜鄜州月,闺中只独看。遥怜小儿女,未解忆长安。”白居易的《长恨歌》:“在天愿作比翼鸟,在地愿为连理枝。天长地久有时尽,此恨绵绵无绝期。”元稹的《离思》:“曾经沧海难为水,除却巫山不是云。取次花丛懒回顾,半缘修道半缘君。”这些情诗真挚而细腻,语言优美而形象,充分表达了诗人对爱情的渴望和追求,在诗歌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页。
宋代以后,情诗创作仍有较大的发展,但更多地表现为词牌曲牌的创作,如柳永的《雨霖铃》,李清照的《声声慢》,辛弃疾的《摸鱼儿》,纳兰性德的《蝶恋花》,均是著名的情诗代表作。这些情诗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,更多地运用了比兴手法和典故,语言更加典雅含蓄,情感表达更加含蓄细腻。
情诗的创作是中国古代诗歌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对中国文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情诗不仅抒发了诗人的个人情感,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思想观念和风俗习惯,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和历史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