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善长狱中诗的真实背景
李善长(1314年-1385年),字百室,安徽定远人,明朝开国功臣,官至中书左丞相,封韩国公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年),李善长因谋反罪被诛杀,株连九族。李善长在狱中作诗一首,以表白自己冤屈。
李善长狱中诗的原文
《狱中诗》
功盖三分国,名成八阵图。
江山留与后人守,岂不大丈夫!
李善长狱中诗的译文
我的功绩足以比得上三国时期的三分天下,我的谋略足以比得上八阵图的纵横捭阖。
我将江山留给后人来守卫,难道这不是大丈夫所为吗?
李善长狱中诗的赏析
李善长狱中诗,是一首充满悲愤之情的诗歌。诗中,李善长回顾了自己的一生,他曾经功勋卓著,为明朝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。然而,如今却落得如此下场,他怎能不悲愤交加呢?
诗的第一句“功盖三分国”,出自《三国志·蜀志·诸葛亮传》:“三分天下诸葛亮,一统江山刘玄德。”李善长以此句来比喻自己的功绩,可见其自负之深。
诗的第三句“江山留与后人守”,出自《资治通鉴·唐纪·太宗》:“天下者,后世及之者也,非一人之私有也。”李善长以此句来表达自己对国家社稷的忠心,也表达了自己对子孙后代的期望。
诗的第四句“岂不大丈夫”,出自《论语·宪问》:“君子有三畏:畏天命,畏大人,畏圣人之言。”李善长以此句来表达自己问心无愧,死而无憾。
李善长狱中诗,是一首悲愤慷慨之作,充分表达了李善长对自己的冤屈和对国家社稷的忠心。这首诗也成为明朝历史上一首著名的诗歌,被后人广为传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