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诗示刘叟是宋代诗人陆游创作的七言绝句,这首诗的创作背景是:宋孝宗淳熙十四年(1187)三月,陆游家居时,作此诗赠给卖给他的燕子的主人刘叟。
刘叟字公寿,严州府建德县(今浙江省建德市)人,唐朝时期诗人、隐士,与严维齐名,时人谓之“严陵渔隐”和“陶渊明复出”。刘叟隐居东阳江(今浙江省金华市境内),以渔为乐,有诗歌传世。陆游非常喜欢刘叟的诗歌,于是写了这首诗赠给他。
这首诗共四句,前两句写燕子飞来,后两句写燕子飞走。诗人用生动形象的语言,描绘了燕子的飞翔,表达了对燕子的喜爱之情。诗歌语言朴实无华,却意味深长,充分体现了陆游的诗歌功底。
这首诗流传甚广,后人曾对此诗进行过多次评价。清代学者方东树在《昭昧詹言》中说:“此诗得刘生高趣。”认为这首诗很好地表现了刘叟的高雅情趣。清代学者赵翼在《瓯北诗话》中说:“此诗乃诗人之恨,非渔人之恨也。”认为这首诗表达的是诗人自己的忧愤之情,而非渔人的忧愤之情。
这首诗不仅是一首优美的诗歌,而且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。它记录了陆游与刘叟的交往,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貌。这首诗在今天仍然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。